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5〕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5〕3号)以及《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鄂职院发〔2017〕28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入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核并公示、我校建筑工程学院研究公示,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胡静雯同学的转学申请。
现对该生基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学校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
通讯地址: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
联系电话:0712-2888285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
胡静雯转学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层次 |
入学年份 |
生源省份 |
高考分数 |
转出省市 |
转出高校 |
转出专业 |
转入省市 |
转入高校 |
转入专业 |
胡静雯 |
女 |
专科 |
2023 |
湖北 |
378 (物理) |
湖北孝感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建设工程管理 |
湖北襄阳 |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
建设工程管理 |
注:学生高考分数高于转入学校2023年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