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2020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的
通 知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现将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
1、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
2、五年制专科(中升专)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报资格。
3、以上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
二、严格评审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的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若二级学院今年拟申报此类学生,请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提前报学生资助中心核查,再由学生资助中心发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看。并在上报《初审名单汇总表》时对此种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三、规范表格填写
1、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如果是手写,不得有涂改痕迹。
2、学生的学习情况一栏必须真实填写: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3、院系加盖公章。“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进行简单介绍。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所有签名必须为手写。
5、各学院公示时间不能少于3个工作日,“学生申请”到“学院意见”时间落款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范例参考:
(1)学生申请时间:
例如:有学校先公示、评审后再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的,学生申请时间可以填早一点
(2)推荐理由时间:
学生申请填写时间+1天左右
(3)院(系)意见时间
推荐理由时间+2天左右(2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4)学校意见时间
院(系)意见时间+5天左右(5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四、资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不要装订,不填序号)纸质2份。
2、候选人基本情况简介(每人一份,附在申请表后,报纸质及电子文档一份),篇幅尽量控制在2000字以内。
3、《2019—2020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
4、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主要的、重点的获奖证书)。
6、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学生提前准备好自我介绍的PPT,在答辩会上需做2—3分钟的演讲。
7、请各单位于10月16日下午4:00前将以上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学工处李老师。
五、工作要求
根据学校安排时间节点,请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推荐。
附件1:2019-2020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doc
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4 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查要点.doc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