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机构设置安排,党委学生工作部内设学生事务管理科、思想政治与国防教育科、社区服务管理科、心理健康中心、学籍管理与学生资助中心五个科级机构。职责如下:
一、学生事务管理科
(一)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1.负责迎新、毕业生工作;
2.负责学生表彰评选;
3.负责学生违纪的调查、处理;
4.负责教学院学生工作的检查、指导、督办。
(二)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1.负责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
2.安排检查学工系统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应急情况值班;
3.管理处室办公经费;
4.负责处室资产管理。
(三)负责学工信息化建设工作。
1.负责学工信息化平台建设;
2.负责学工数据管理上报;
3.负责学生花名册。
(四)负责协助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五)负责审核辅导员考核绩效和部门人员考核绩效积分。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思想政治与国防教育科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组织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形成调研报告;
3.制定新生入学教育方案,协助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二)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
1.制定辅导员队伍培训培养方案,开展校级辅导员技能大赛,选拔、培养省级大赛参赛选手;
2.协助辅导员选聘、调配工作;
3.统筹辅导员评价考核工作,开展辅导员评优评先活动;
4.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
5.协助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培养。
(三)负责民族学生管理等工作。
1.做好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管理工作;
2.开展各项民族团结活动;
3.组织有关排查,并健全民族学生信息台账。
(四)负责武装工作。
1.组织大学生军训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征兵任务。
(五)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六)负责部门宣传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区服务管理科
(一)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
1.负责学生社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评比等工作;
2.协助学校建立和健全学生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并适时加以修订和完善;
3.指导各学院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和社区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和社区生活环境。
(二)负责组建学生社区委员会,构建学生自治管理体系,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负责学生宿舍的调配工作。
(四)负责社区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检查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生社区的文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生社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心理健康中心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1.负责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类制度流程;
2.做好医校合作有关事宜;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线上线下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平台建设;
5.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专职教师、兼职心理咨询师、兼课教师和学生干部队伍。
(二)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教研和科研工作。
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和选修课,组织教学研讨活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组织学校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做好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开展新生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和老生重点筛查,健全四级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对重点学生人群进行疏导和干预。
(五)开展对外社会服务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籍管理与学生资助中心
(一)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1.负责大专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包括每年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及毕业生学历注册和毕业生图像信息的采集、核对、管理工作等;
2.负责学生学籍异动的管理。包括保留学籍、休学、复学、转学、退学、转专业、变更学籍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学籍异动的审核与实施;
3.负责办理毕业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毕业证明书;
4.做好学生人数统计、“高基表”等学籍报表的填报等工作。
(二)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统计、登记、建档工作;
2.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及发放,资料汇总、上报;
3.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减免工作。
(四)做好校内奖学金评比工作。
(五)协助做好学生在校园地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六)统筹做好《军事理论》《劳动教育》两门课程的教学安排及绩效核发工作。
(七)负责做好校方责任险有关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